律法是好的,律法主義卻不好

姜廖暉老師

律法是好的,律法主義卻不好

從完美主義走向聖靈裡的卓越生命

我們常常聽見聖經說: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”(林後3:6)但這是否意味著律法是不好的呢?當然不是!耶穌說:“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”(太5:18)保羅也說:“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”(羅7:12)所以,律法本身是好的,真正的問題是律法主義。 律法彰顯神的聖潔、公義和良善;律法主義卻把遵守律法變成稱義的依據,甚至成為衡量、批評和定罪別人的工具。這兩者看起來相似,卻會帶出完全不同的生命。

一、律法使人知罪,律法主義使人定罪

神賜下律法,是為了讓人認識祂的聖潔,也讓人知道什麼是罪、什麼是義。保羅說:“律法本是外添的,為要顯明過犯。”(參加3:19)律法就像一面鏡子,讓我們看見自己的錯誤,卻不能靠這面鏡子使自己潔淨。例如,一個人上班遲到,或者參加教會聚會遲到,我們當然應該告訴他,守時是好的,是尊重別人、負責任的表現。但是,如果因為一個人遲到,我們就認為他是不屬靈的、不合格的,甚至認為神不會祝福他,這就落入了律法主義。律法指出一個行為的錯誤,律法主義卻常常因一個錯誤而否定整個人。 律法告訴我們:“你做錯了,需要悔改。”律法主義卻說:“你做錯了,所以你這個人就是不好的。”

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就是一個典型例子。他們嚴格遵守安息日的規條,卻因為耶穌在安息日醫治病人而指責祂。他們看見的是規條被觸犯,卻看不見一個受苦的人得著醫治。耶穌說:“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”(可2:27)神設立律法,是為了人的益處,而不是讓人成為律法的奴隸。 當我們只看見規條,卻看不見人的需要;只堅持自己是對的,卻失去了憐憫和慈愛,我們就可能落入律法主義。

二、得救本乎恩,因著信,不是出於行為,也不是出於自己

以弗所書2:8–9說: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”這裡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真理。第一,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 如果救恩是靠人的努力換來的,那麼那些自認為做得好的人,就很容易驕傲、自義,看不起那些軟弱、失敗、做得不夠好的人。我們會不知不覺地用自己的標準衡量別人:“我這麼努力,為什麼你不能像我一樣?”但是,當我們真正認識恩典,就會明白:今天我們能夠站立在神面前,不是因為自己比別人好,而是因為神的憐憫。恩典使人謙卑,也使人有能力憐憫別人。

第二,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 人常常想憑著自己的理性、知識、邏輯和努力去認識神,甚至建立一套自認為絕對正確的標準。但我們必須承認:我們是有限的受造物,神才是無限的創造主。有限的人無法單憑自己的智慧完全認識無限的神。若不是神主動向我們啟示自己,我們又怎能真正認識祂呢?所以,福音最奇妙的地方,就是不是人努力尋找一條通往神的道路,而是神主動來到人中間,為我們開了一條救恩的道路。 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地有恩典、有真理。(約1:14)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功勞換取救恩,而是因著信,領受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的救贖。

三、恩典與真理,永遠不能分開

有些人過分強調律法,結果變成了律法主義;有些人過分強調恩典,卻又走向另一個極端,認為既然神愛我們,我們就可以隨意生活,不需要規矩,也不需要承擔責任。這兩種極端都偏離了福音。耶穌來到世上,不是隻有恩典,也不是隻有真理,而是充充滿滿地有恩典、有真理。沒有恩典的真理,容易變成定罪;沒有真理的恩典,容易變成放縱。 恩典讓我們知道:即使我失敗了,神仍然愛我,願意接納我、挽回我。真理讓我知道:雖然神愛我,但祂不願意我繼續活在罪和錯誤之中。恩典使我敢於面對自己的軟弱,真理使我願意離開自己的軟弱。

神不會因為我們一次失敗,就少愛我們一點;但祂也不會因為愛我們,就放任我們一直活在錯誤裡。 祂的愛不是縱容,而是帶著真理的挽回。所以,一個真正活在恩典中的人,不是越來越隨便,而是越來越願意回應神的愛,活出聖潔、誠實、忠心和責任。恩典不是取消標準,而是讓我們不再靠標準證明自己的價值;真理不是為了定罪,而是為了引導我們進入自由。

四、完美主義與屬靈的卓越,是兩種不同的生命

這是我今天特別深的一個領受。完美主義(Perfectionism)與追求卓越(Pursuing Excellence),表面上都想把事情做好,但裡面的生命動力完全不同。 完美主義常常來自懼怕、內疚、比較和自我證明。我必須做得最好,才能證明自己有價值;我不能失敗,因為失敗意味著我不夠好;我也很難接納別人的錯誤,因為別人沒有達到我的標準。這樣的人,雖然非常努力,卻常常不快樂。他裡面沒有安息,只有壓力;沒有滿足,只有不斷的自我要求;甚至因為自己努力做得好,就容易看不起那些做得不如自己的人。

但是,靠著聖靈追求卓越,卻是完全不同的生命。我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有價值才努力,而是因為我知道自己已經蒙愛,所以願意把最好的獻給神。 我不是因為害怕被定罪才順服,而是因為愛神,所以甘心樂意地順服。我不是不能失敗,而是即使失敗了,也知道自己仍然可以回到父的懷抱,重新站起來。完美主義是靠肉體努力證明自己;屬靈的卓越是靠聖靈活出神所賜的新生命。前者容易使人緊張、焦慮、比較、自義;後者卻使人謙卑、喜樂、平安,並且不斷成長。真正的卓越不是降低標準,而是不再被標準捆綁;不是追求一個不能失敗的自己,而是靠著聖靈不斷活出更成熟、更美好的生命。

五、真正的自由,是因著愛活出真理

保羅說:“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”(林後3:17)又說:“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”(加5:16)真正的自由,不是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而是不再被罪、懼怕、羞恥、比較和自我證明所轄制。從前,我努力遵守規條,是因為害怕做錯,害怕不被接納;如今,我願意遵行神的話,是因為我認識了祂的愛。從前,我看見別人做錯,就想批評、糾正,甚至論斷;如今,我看見別人軟弱,就願意帶著真理和憐憫,幫助他重新站起來。從前,我想成為一個完美的人;如今,我願意成為一個被聖靈不斷更新、越來越像耶穌的人。

羅馬書13:10說:“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”我們不是靠遵行律法來換取神的愛,而是因為已經蒙了神的愛,所以願意遵行祂的話。 這才是律法真正要引導我們進入的生命。律法使我們知罪,恩典使我們得救,聖靈使我們有能力活出真理。當我們靠著聖靈行事,就不再是被規條推動,而是被神的愛激勵;不再只是努力做一個正確的人,而是讓神的生命從我們裡面自然流露出來。

結語:從被標準捆綁,到被神的愛引導

今天,我們需要重新認識律法,也需要警醒自己不要落入律法主義。不要因為一個人的錯誤,就否定他的整個生命;不要因為自己做得好,就認為自己比別人更屬靈;也不要因為神有恩典,就輕看真理和責任。我們需要的不是放棄標準,而是讓標準回到神愛的心意中;不是追求完美主義,而是靠著聖靈追求卓越。完美主義是為了被愛而努力;屬靈的卓越是因為已經被愛,所以甘心獻上最好的。

願我們不再成為用標準衡量別人的人,而是成為充滿恩典與真理的人。我們不需要成為一個永遠不會犯錯的人,卻可以成為一個不斷悔改、不斷成長、越來越像基督的人。律法是好的,律法主義卻不好;恩典不是放縱,卓越也不是完美主義。真正成熟的生命,是在恩典與真理中,靠著聖靈活出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