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命 · 第 1.4 課
對光的態度
何志勇牧師
· 2 分鐘
· 2 分鐘
新生命 · 第 1.4 課
好生命,更多認罪更少犯罪
看一個生命,就看他對光的態度
認罪是屬靈健康的指標
對光的態度
恨光怕被照見一被指出就惱羞成怒悔而不改
vs來就光盼望光照出問題謝謝你讓我看見渴慕親近神
多伴你 · dobany.com何志勇牧師
第三隻腳:外在的、生命的改變
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。
約翰福音 3:20–21
如果一個人信了某種信仰,覺得有道理,自己也有經歷,可旁人看他臉色越來越陰沉,脾氣越來越暴躁,那他可能信歪了。生命要看果子。
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我們都熟悉。接下來幾節經文告訴我們怎樣判斷一個生命:看他對光的態度。健康的生命,像願意去做體檢的人,盼望光照出哪裡有問題,好及早醫治;有病的生命,最怕被照見。
好的生命,是更多認罪、更少犯罪。
認罪,是屬靈生命的健康指標。
別人指出我的錯,我會說“謝謝你讓我看見”,這是好生命;一被指出就惱羞成怒,那正說明生命有問題。有了神的生命,生活自然會改變:渴慕親近神,喜歡讀他的話,更愛人,對罪更敏感。通常家人最先看得出來。
我在美國一所大學領福音聚會時,有位姊妹要受洗。她信了主,卻還和男朋友同居。我沒有定她的罪,只是對她說:“如果你願意搬出來,我百分之百相信,教會的長老一定會接你去他們家住。”她想了很久,還是說做不到,決定暫時不受洗。這是一個讓人遺憾的結果。悔而不改,問題就一直在那裡。我不會定人的罪,但我會誠實地問:“你想把這個問題拖十年,還是現在我陪你一起面對?”
也要分清楚:價值觀的改變需要時間,它關乎生命成不成熟,不關乎有沒有得救。一個人只要有客觀的真理作根據,有聖靈在裡面的印證,生命也開始有改變,他就是得救了。只是他還需要聖靈繼續幫助他長大。
一週一次的聚會很重要,面對面,一起學習,一起成長。但更重要的是讓這份關係在其餘六天也延續下去:
這一週的生命讀經
- 每天讀一遍約翰一書 5:11–12,放進自己的名字,讀出聲來。六天下來,你就背熟了。
- 每天讀一小段馬可福音,寫下最感動你的一句話和你的心得。一群人一起讀最好,在線上也可以。
- 一對一彼此關懷。每位初信的朋友都有一位陪伴的弟兄姊妹。
- 下次聚會時分享:這一週讀經有什麼感動?被人關懷時有什麼感受?生活中有什麼見證?
今天的問題
最近一次有人指出你的錯,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?這說明了你對光的什麼態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