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怎麼知道自己真的得救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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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1客觀、不改變的真理
- 02主觀、聖靈的印證
- 03外在、生命的改變
第二張三隻腳的椅子,叫作“得救的確據”。這三隻腳不只用來察驗自己,其實也可以用來衡量任何一種信仰。我想了很久,越想越覺得這三點重要。
第一隻腳:客觀的、不改變的真理
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以弗所書 2:8–9
信仰首先要建立在真理上。沒有客觀真理的信仰,遲早會走偏。這真理放諸四海皆準,不隨時代改變。
舉個例子。兩千年前,保羅寫信說:“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”(以弗所書 5:25)在那個時代,羅馬人的妻子幾乎可以買賣,猶太社會也重男輕女,這話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。可是兩千年過去了,它依然是真理。哪怕我們弟兄們不一定做得到,它也沒有改變。
我們的情緒卻天天在變。今天心情好,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;明天太太沒做飯,又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倒霉的男人。如果得救的把握建立在感覺上,那就像房子蓋在沙土上。我知道自己得救,是因為神的話這樣說: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不是因為我多好。
第二隻腳:主觀的、聖靈的印證
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
羅馬書 8:16
光有道理夠不夠?不夠。一套理論如果講得很好,卻從來沒有人經歷過,那只是烏托邦。人類歷史上有過許多美好的理想,想靠人的努力建立完美的世界,結果都失敗了,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。真實的信仰,必須是人可以親身經歷的。
這節經文裡,“聖靈”和“我們的心”在原文用的是同一個詞:靈(pneuma)。是神的靈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。課堂上我問:有多少人信主以後,沒有人教,自己就知道神是你的天父?不少人舉了手。
我是高三那年信主的。那時還沒讀多少聖經,可我突然就知道:我有一位天父。奇妙的是,我也同時知道了:我那位不太說話的父親,其實是愛我的。他從來沒說過,就像天父早就愛我,只是時候到了才讓我知道。我怎麼知道的?是我的靈知道的。是聖靈感動了我的靈。
“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”(加拉太書 3:3)我們靠聖靈開始,也要靠聖靈走下去。內心的印證可能是:禱告後知道神聽見了;沒有人教,心裡卻知道不該罵人、不該恨人,良心變得敏銳了;壓力很大的時候,禱告後裡面有平安。
課上有位弟兄分享,他曾經有兩三年一直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得救,查經、上課、請人代禱都解決不了。有一天他對神說:“不管你救不救我,我都要信你。”就在放下的那一刻,平安進來了。從那以後,他經歷神的次數越來越多。這就是聖靈在裡面的印證。